日前,农业农村部官网上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942号建议“关于优化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用地政策,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”的答复。 农业农村部经商自然资源部,明确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等农村二三产业的市、县,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。对使用荒山、荒坡、荒滩及石漠化、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,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。 建立多元化的乡村产业用地供应方式,支持发展景观农业、农事体验、观光采摘、研学教育、休闲垂钓、精品民宿、共享农庄、康体养老、农家乐、休闲农(牧、渔)园、森林人家、健康氧吧、生态体验、特色动植物观赏等业态。 |